商务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跨境人民币业务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安排和满足行业企业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各类跨境贸易和投资要以人民币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因为企业的政策,会增强优质企业、首次户、中小微企业等主体的获得感,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发挥引领作用;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交易撮合、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业务支持,加强保险保障,完善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发挥相关基金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开展多元化宣传培训,促进银企对接,扩大政策受益面。